上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设备器械采购代理机构遴选评分办法
评分项 | 评分标准 |
办公条件 (10分) | 1、投标人在上饶市辖区内拥有固定营业场所得5分 【评审依据】:提供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场所的地点应集中在同一幢楼,营业场所外的面积不予计算。(主营业场所的地点应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地址相一致) |
2、投标人拥有档案资料管理室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及现场照片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3、投标人拥有符合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设置标准要求的场地和录音录像设施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及现场照片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专职从业人员(10分) | 4、投标人目前在职人员中拥有江西省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的不少于5人,满足得4分。每增加1人加2分,多可得10分。 【评审依据】:提供专职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合格证上单位名称须与应答人一致。 |
代理业绩(40分) | 5、提供近三年以来承揽过医疗设备器械类采购代理业绩且单个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不含)以下的每提供一份得3分,多可得15分; 6、提供近三年以来承揽过医疗设备器械类采购代理业绩且单个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含)以上但不过500万元(不含)的每提供一份得3分,多可得15分; 7、提供近三年以来承揽过医疗设备器械类采购代理业绩且单个项目预算金额500万元(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份得5分,多可得10分。 【评审依据】:提供委托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招标公告网上截图。有分包的只能统计为一个项目。各合同不重复计分。 |
企业信誉(5分) | 8、近三年(开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未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财政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警告、通报等)的得5分, 【评审依据】:提供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
企业实力(15分) | 9、投标人具备机电产品招标代理资格的得5分; 【评审依据】:提供招标网注册截图。 10、投标人获得AAA级信用企业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多可得2分。 11、投标人获得过采购或招标代理行业荣誉证书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多可得3分。 【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从事采购招标代理业务的年限(按成立时间起算),投标人从事采购招标代理业务的年限满2周年的得1分;每增加1周年加1分(不足1周年的不加分),多可得5分. 【评审依据】:提供投标人从事采购的早业绩证明材料。 |
服务(15分) | 13、投标人按采购要求办理产品论证及申报且不另收费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14、投标人在接受任务(采购需求移交起算)48小时内完成招标文件初稿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15、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应答人按照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收费标准的得5分;按照标准下浮5%(不含)以下的得8分;按照标准下浮5%(含)以上的得10分。 【评审依据】:提供服务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
面试情况 (5分) | 16、投标代表介绍投标人基本情况、代理招标经验项目负责人情况,评标小组就货物服务类(工程类)采购代理方面进行提问,项目负责人完成答辩。(满分5分) 【评审依据】:介绍、回答问题限时5分钟以内。 |
备注:
1.评分为60分以上(含60分)具备参与摸球资格。
2.时间: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30。
3.地点:上饶市卫健委7楼B0740会议室。